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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宁波江北区政府发出公告,永红区块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将被征收,涉及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0.4万平方米,被征收总户数552户;其中,住宅540户,非住宅12户。
1、宁波江北区征收范围:东至姚江东路、西至育才路、南至环城北路、北至姚江东路(除中国石油(甬二加油站)、宁波市第四中学、甬城农商银行总行大楼、已征收地块之外)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。
住宅补偿方案:
被征收住宅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8158元/㎡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,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。
选择货币补偿的,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%给予货币补偿补助。如期签约、搬迁,另有10%的签约搬迁奖励,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。
选择产权调换的,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为应嘉丽园、压大地块安置房,总套数为 543套。如期签约、搬迁,有10%的签约搬迁奖励。
应嘉丽园(现房),小高层房屋,建筑面积约为70㎡。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8780元/㎡。
压大地块安置房(期房),高层房屋,建筑面积约为75㎡、85㎡、95㎡、105㎡、115㎡、125㎡、135㎡。产权调换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6438元/㎡。
非住宅补偿方案:
永红区块内非住宅房屋补偿,以货币补偿为主,产权调换房屋位于红景佳苑(商业用房),如被征收人确实需要同类用途产权调换房屋或可置换土地的,将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落实。
其中,育才路沿街商业用房,预评估比准价33495元/㎡;育才路27弄沿街商铺,预评估比准价15657元/㎡;办公用房,预评估比准价9061元/㎡;车库,预评估比准价12656元/㎡。
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,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%给予补助。如期签约、搬迁,再奖励5%。